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簡介明清之際遺民的書籍

作者 okplaymayday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 看板 book
標題
時間
───────────────────────────────────────
: 1.想麻煩大家推薦一下遺民寫作的書
: 或是有關遺民心態描寫類的。
: (不分朝代,若能明末清初更好)
: 2.有關明末清初的歷史類的書,已有看過閻崇年、高陽,想更瞭解當時的時代概況。
: 麻煩大家了T.T

我的論文是寫這個東西,所以大概知道一咪咪,不過不曉得您想看哪一方面的,所以只能簡單介紹幾本了。

入門級
  • 史景遷著;溫洽溢翻譯,《前朝夢憶:張岱的浮華與蒼涼》,臺北:時報出版,2009。
張岱是一個在晚明生活優渥的富家子弟,平常喜歡看書、遊山玩水,一家人都愛看戲,所以家裡還有養歌舞團,到清朝以後,他們家族快速的衰敗,最寶貝的藏書都失散了,回首張岱一生,大起大落,非常戲劇性。史景遷是耶魯大學東亞系的教授文筆生動,而譯者溫洽溢也將作者具有詩意的文字翻譯出來。

普通級
  • 魏斐德著;陳蘇鎮、薄小瑩、譚天星、牛樸、陳曉燕、包偉明等譯,《洪業:滿清外來政權如何君臨中國(三冊)》,臺北:時英出版,2003。
這本書是漢學大師魏斐德最著名的作品,閱讀起來不會艱澀,但他介紹的很詳細,所以出場的人物、戰役很多,要稍微有一點歷史背景才可以讀得通。這本書從晚明的政局開始談,談到清朝統一中國,核心圍繞著士大夫,他想告訴讀者滿清夠統一中國,與士大夫合作有關係。中文的缺點是對校不精確,註解有錯漏,若不是學術研究,不去看那個倒也無所謂。

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

國家圖書館《所知錄》的Metadate可能有誤

國家圖書館善本書裡面有好幾本《所知錄》,都是六卷,版本不太相同而已。當然他們的作者應該要是錢澄之,可是有一本的作者登錄為姚文熺。我原本以為是同名著作,借出來看以後,發現和錢澄之的一樣,微卷前後也沒有看到作者資訊,推測應該是弄錯了。

《所知錄》

為什麼會弄錯呢?我想到一個原因,他的筆跡、格式和《明季日記》一模一樣,是同一個人抄寫的,這個人是誰,我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姚文熺,因為卷末有提到,他是姚文熺的學生,可能有人看到《明季日記》寫姚文熺著,又看到如此相似的鈔本《所知錄》,就誤會了吧!

《明季日記》,卷首

《明季日記》,卷末

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明代的「時世妝」

作者 okplaymayday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時間
───────────────────────────────────────
※ 引述《passing (0"_"0)》之銘言:
: 大家好
: 古人衣服好像只有材質之分
: 把所有最貴的東西都穿在身上就對了
: 有流行的概念嗎 ?
: 古代有潮流教父 時尚之母嗎 ?

古代的時尚之母就是「妓女」,明代的妓女就是流行的指標,妓女穿什麼,良家婦女就流行什麼,例如當時的蘇州文人陸容就說:「以前南方婦女的扇子都是一面的那種扇子,只有妓女才用可以摺疊的撒扇。可是最近看到婦女也開始使用撒扇惹,這是我的der觀察啦!」

妓女的裝扮被稱作「時世妝」或「時妝」,顧名思義,就是時尚時尚最時尚的潮流衣著,當時的地方志都是一些不上妓院的讀書阿宅在寫的,所以就常常看到批評的文字,說妓女穿的太炫,假鬼假怪。

到底有多奇怪呢?一本名叫《揚州畫舫錄》書,不是阿宅,是一個行家寫的,他說妓女的頭髮會梳成雙飛燕(筆者也不知道這啥小),不穿長長的衣衫,夏天時都穿短短的薄紗,冬天就穿貂皮大衣。」本來,一般婦女是不會來這套的,可是明代晚期,因為社會秩序走向奢迷,男人都愛逛妓院,婦女也開始模仿起來了,上海有一個文人叫范濂感慨說:「女生們穿著學娼妓,怎麼還有善良的風俗呢?皮馬聊,醜八怪。」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艾爾曼,《經學‧科舉‧文化史:艾爾曼自選集》一處別字

本杰明‧艾爾曼(Benjamin Elman)著;吳薇譯;劉海峰校,〈中華帝國後期的科舉制度〉,收入氏著,《經學‧科舉‧文化史:艾爾曼自選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142。陳「弘」謀應為陳宏謀。

陳宏謀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毛一鷺,《雲間讞略》一處疑案

《雲間讞略》是毛一鷺在擔任松江府推官時寫的判牘,他是萬曆三十二年考中進士,隨即擔任松江府推官,到萬曆三十四年改任上海縣知縣。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一凡說《雲間讞略》發生的事情都在萬曆三十六年以前,所以在他擔任上海縣知縣的時候還有補了一些。但無論如何,這些案件都應該要在萬曆三十二年以後才發生,可是非常奇怪,有一則判牘提到一個人物叫劉縣丞,非常奇怪。
 鹽院韓批發上海縣告人王榴狀詞
前件審得:王和與王山以贖田構訟,兩經縣斷。今乘王穆之死,突以人命聳聽。據審,顧科實未交手。第事關田土,原發縣定招申解。
本廳審得:王山所受之田得之王和之父王岳,越年實多,論法固無應贖之例。乃和之居處向在田畔,朝夕寢處,不能外此田以為出入。且田之中有渠先世之丘隴在,則一田而廬舍墳墓集焉。宜和不能忘情於恢復也。先是,該縣業已斷加,而後復斷之使贖,亦念和禾黍之悲情甚淒惋,且又其臥榻之側也。王山力訐其墳為冒認,而山黨有瞿義者復袒山而妄結,和故恐其說伸而田終不得贖也。乃乘王穆病死,與弟王榴圖以人命制山與義。此固山與義有以迫之,然駕彌天之謊,為得地之計,和亦狡甚矣。今據縣審,業已得情。第田止斷贖四畝,恐其居址丘隴尚在應贖之外,則爭端猶未息也。蓋據不可贖之例,則四畝已奢。今止論不得贖之情,則尚可通於四畝之外也。合准斷贖一半,庶和廬舍墳墓得為完局,和更無可藉口,而山亦得保餘業矣。瞿義妄具結而變亂是非,實為訟囮,應與違斷之王山並杖示懲。王榴出頭捏告,本宜反坐,念為和胞弟,情自相關,姑與和並從縣寬擬。
詳批:據招,田土之爭不妨以情處,而人命之誣不可不以法繩也。仰廳依律擬罪,另詳。又行縣具招申解。
本廳覆審得:王榴黨兄王和,以贖田與王山構訟,飾詞誑憲者,蓋已數四矣。當其初誑本道時,職即詳鞫至再,稔知田不應贖,詞宜誣坐。徒以此田得失關和存歿寧宇,故斷令贖田之半以全其巢壘,而罪亦量以杖治。謂若蠢蠢者,既為田而罹法,今僅半歸其田,亦不盡用其法耳。本院以田可情處,而誣不可廢法,方行覆勘。乃榴復兩控本院,且其虛誕不經更過前詞。又閱該縣覆讞爰書,總無別情。而中載王穆之所以死,更自詳核。榴不啻誣以益誣矣,而自家躲閃,而指人為違抗。何譎也。劉縣丞不過奉堂委勘,而妄控為賂官謀產,且不執於初告之日,而添於疊詞之後。其刁誣孰甚焉,依律擬配何辭。至若王脈以修怨而出首和等做陷之密謀,其情自確然。榴之罪已暴著歷審,何事脈為饒舌。且既云共盟立議,則事且首尾兩載,何止今日而始反唇,況蔓引王冕,添捏毆情,亦屬蛇足。並應杖戒。瞿義偏袒妄結,王相賴租強贖,王山違斷延禍,似於初審無異。仍照原擬歸結,所屬田數亦仍原斷。
 根據《上海縣志》的記載,這段時間上海縣沒有劉縣丞,最接近的是萬曆十八年的劉圻,看判牘的時序,確實不是追記之前的事,而是當下發生的事,實在是想不透。

萬曆十八年劉圻任縣丞

萬曆三十四年毛一鷺任知縣

書目資訊
  • ﹝明﹞毛一鷺撰,〈一件人命事〉,《雲間讞略》,收入《歷代判例判牘》,第三冊,頁425-426。
  • ﹝清﹞應寶時修,《同治上海縣志》(清同治十年刻本),卷12,〈職官表上〉,頁15b-16a。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張德信,《明代職官年表》一處筆誤

張德信,《明代職官年表》(合肥:黃衫書社,2009)第三冊的第2908到2912頁,提到記載炤任湖廣巡撫,卻將炤寫成昭,方孔炤就是方以智的父親,應該是滿有名的人物。

方孔炤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馮爾康,〈關於建設中國社會史史料學的思考〉一處編輯疏漏

馮爾康的〈關於建設中國社會史史料學的思考〉先刊載於《漢學研究通訊》,後收入氏著《中國社會史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但《漢學研究通訊》在14頁出了一個小問題,可能是因為編碼的關係,吳晗的「晗」打不出來,改用貼圖替代,但卻錯貼在《馬可波羅遊記》。

馮爾康,〈關於建設中國社會史史料學的思考〉

書目資訊
  1. 馮爾康,〈關於建設中國社會史史料學的思考〉,《漢學研究通訊》,21:4(臺北,2002),頁5-15。
  2. 馮爾康,《中國社會史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

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朱希祖,《明季史料題跋》的一處缺字

朱希祖的《明季史料題跋‧ 酈亭讀書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第175頁提到《懲毖錄》作者,居然是兩格方框,令人不解,應該填上柳成龍。

柳成龍,《懲毖錄》

何炳棣,《中國會館史論》消失的兩頁

網路上流傳何炳棣的《中國會館史論》(臺北:學生書局,1966),其中有兩頁是缺失的,不管是哪個版本都一樣,我就去翻拍,幫你們找回來吧!

第67頁

第68頁

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關於「雞姦」一詞的初步考察

作者 okplaymayday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雞姦的"雞"正字(上田下女)都不用八卦
時間 Sat May 2 15:23:36 2015
───────────────────────────────────────
※ 引述《ggglassese (鏡)》之銘言:
: 雞姦的雞 根本就不是雞這字
: 正字是上田下女 (抱歉big5沒收這字) ,就念"雞"
: 田 田
: 女 力
: 男這字 下面的力改成女 意思是:
: 是把男的當女的操 (這裡真該佩服天朝造字的博大精深)
: 那有沒現在都不講 (上田下女)姦 都用雞姦的八卦
: 用"雞姦"的缺點是:
: 我小時就覺的很怪 強姦本來就是用雞雞啊
: 怎強暴女的不叫雞姦 操男的才叫雞姦
: 叫(上田下女) 不是好很多 ?
: 那為何記者還是用雞這字? 有沒這方面的八卦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就大發慈悲的搞你。筆者的研究領域是明代的春宮圖,也曾修過八堂課,對於雞姦略有研究,因此在這邊稍作解答。首先澄清一下,「上田下女」這個字也不是那麼正統。明代的文人沈德符在他的筆記小說《萬曆野獲編》說:
年過而立。尚寢處如伉儷。至有他淫而告訐者。名曰「㚻奸」。㚻字不見韻書,蓋閩人所自撰。(翻譯:過了三十歲以後,還像夫妻一樣感情好的甲甲,後來又移情別戀,稱之為「㚻姦」,但這個字在字典裡沒看到,應該是福建人自創Der。)
清朝文人袁枚對這個字也很奇怪,他《隨園隨筆》說:
《楊氏正韵箋》:「律有㚻姦罪條,男作女也,今男淫爲雞姦,悞矣。」(翻譯:在《楊氏正韵箋》這本書有提到法律裡有㚻姦罪,就是把男生當成女生在騎,現在人稱作「雞姦」,應該是錯誤的說法。)
從這兩段史料可以知道兩件事,第一是雞姦的意思有改變,原本是指甲甲移情別戀,後來變成男生騎男生。第二是字的改變,從福建人自創的㚻變成雞。為什麼會改變字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