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是為了抵抗遺忘,以及重尋流逝的時光。
國立北平圖書館藏明鈔本皇明祖訓錄,頃得見其小型影捲,知其書之頒當在洪武十四年二月後,十四年十月前,舊說謂係六年五月初定本,其說非是。是書所記,與洪武二十八年所定皇明祖訓不同,可補實錄、會典及明史之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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