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寺田隆信,《明代鄉紳研究》

本書是《東洋史研究叢刊》第73種,是作者在以往發表論文的基礎上修改整理而成。學術界對鄉紳這一概念有多種理解,作者以明代鄉紳(具有生員、監生、舉人、進士身份與社會地位的成員)的具體案例入手進行分考察,揭示了明代鄉紳這一社會階層真正的生活狀態,指出明代科舉制度與學校制度是鄉紳階層產生與存在的基本因素,全書主要由六章構成。

第一章〈鄉紳的登場〉。作者在本章總結回顧了日本戰前戰後的鄉紳研究史,列舉了文獻中出現的鄉紳用語案例,從社會制度角闡述了自己的鄉紳觀:鄉紳一詞產生於明代中期,明清兩代通用,原本是「在鄉縉紳」之意,指居住於原籍,由政府通過科舉、科舉學校制度確認其社會身份與社會地位,給予特權與禮遇,與庶民有所區別的人,具體指具有生員、監生、舉人、進士稱號的人;鄉紳制度與科舉制度是同一價值體系,要取得鄉紳的待遇,必須進入科舉與科舉學校程序,接受四書五經等指定教育課程的教育,取得最基本的生員資格;獲得資格成為鄉紳的人享有免稅等特權,國家在保證他們特權的同時也強化了他們的責任,希望他們能夠成為「天下儀表」,起到醇化民風的做用,為維持地方秩序與國家統治等方面做出貢獻;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鄉紳濫用了這種權力,成為了「土豪劣紳」,出現了「縉紳之橫」的社會現象;鄉紳階層的形成與舊中國國家與地方社會二重體制有一定的關係。

第二章〈近世士人學問與教養〉。本章作者考察了中國歷史上士人培養形成的社會機制、士人教育課程,並從《資政通鑑》的流布入手考察了士人的歷史教育。

第三章〈鄉紳像諸相〉。本章作者圍繞鄉紳的生活理想與現實狀態考察了顧炎武的《生員訓》、蘇州哭廟案等具體歷史事件。鄉紳的身份是不能世襲的,其特權當然會隨時間而消失,這些鄉紳為了家門永續,制定了一些家訓,用來規範家族和宗族的日常生活,也反映了其希求安定、維護社會秩序的一面。

第四章〈鄉紳世系譜與行狀〉。本章作者考察了陝西同州馬氏、泉州府同安縣林氏、回族鄉紳陳江丁氏、松江府華亭縣董氏、蘇州府崑山縣顧氏、山西絳州韓氏家產分割文書等具體事例,向世人全面展示鄉紳生活面貌。

第五章〈祁彪佳研究〉。本章詳細考察了祁彪佳的鄉紳人生,從正面提示了鄉紳確有承擔政府行政所不能及的社會任務。

第六章〈非鄉紳的人生-市隱的生與死〉。本章作者考察了沈周、張岱退隱於市的人生生活。

原文出自「 金剛智的博客」,網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872381670100sk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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