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張海英,〈明清社會變遷與商人意識形態——以明清商書為中心〉

明清時期,是中國傳統社會面臨轉型,東西方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領域多方位的交匯碰撞時期。這一時期,社會經濟較之前代有了長足發展,商品流通規模,市場發育程度,以及商人資本的實力,都較以往社會有了很大提高。其中,明清時期大量區域性商人集團——商幫的出現,並成為社會不可忽視的一個群體力量,尤其令人關注。明清時期的社會變遷不可避免地影響著這一時期商人群體思想意識的變化,並對其經營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同時,商人商幫的經營活動及生活方式,也影響著其活動地域的經濟發展、社會風氣以及社會思潮的變化。因此,對於這一時期商人群體的思想意識形態,我們應該予以重視。

到目前為止,關於明清時期(明朝至清鴉片戰爭前)商人思想意識的研究,國內外學者的研究角度,大多側重於明清時期各區域商幫的商業道德、經營方式、商人的倫理觀念、商人形象等方面[1],尚無專文以明清商書為資料,就明清時期商人群體的「意識形態」[2]作總體考察。本文擬從最能體現明清「商人意識形態」的明清商書入手,具體分析這一傳統社會面臨轉型的特殊時期,傳統文化對明清商人的影響,商人群體對於自身社會地位、社會角色的認知及其經本成果為復旦大學亞洲研究中心資助項目。營理念等方面的認識。

一、明清大量商業書的面世——商人意識的突現

明清社會變遷,對經濟思想領域的主要影響表現在,明代中後期,「工商亦本業」、「農商互利論」的思想日益為社會所接受,經商已開始不再成為一種為人輕視的職業,「棄農從賈」(棄本從末)乃至「棄儒從商」、「士商滲透」之現象越來越習見。出於學習經商之道,適應商海競爭的需要,明清時期出現了許多日用類書,其中有些即屬專門性的商業用書(本文簡稱商業書或商書)[3]。為數眾多的商書,有的是商人自己動手,根據商業的實際需要而編纂的,如黃汴《一統路程圖記》、鼎鋟《商賈指南》、吳中孚《商賈便覽》、王秉元《生意世事初階》等;有的則延請文人學士為之編纂。其所纂內容不僅有水陸路程、商業條規、物價、商品生產、流通、市場、經營方法等經商必備基本知識方面的內容,還包括商業道德、經商行為準則、行為規範等方面的內容。這些商書大多出於當時人之手,比較真實地記錄了商人的經商之道及經營形態,因此,也更能準確地反映當時商人的思想意識和經營理念。

明清大量商書的刊行,說明瞭社會經商、行商風氣之盛,同時也凸現了商人意識的覺醒,說明瞭經商者自身對這一職業的認可與重視。如程春宇《士商類要》中明確提及,「商賈士農鹹樂業,恩波浩蕩海天同」[4]。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中開篇亦雲:「人生於世,非財無以資身;產治有恆,不商何以弘利?」[5]乾隆間汪溟在其所增訂的王秉元《生意世事初階》[6]序言中,更將商賈之理財視為居家之急務,並與為官出仕,「出而裕國」相提並論。另一方面,大量商書的刊行,也說明這一時期的商人,並不僅僅是滿足於傳統的憑經驗行事的小商小販,而是開始重視商業知識的累積和傳播,並對子弟、生徒授以商賈職業的教育,而有些商書的書名及章節——如《士商類要》等名稱本身,就反映了士人從商的社會現實以及人們思想上將士商並列的觀念變化。此外,明清商書的出版形式也值得注意,它不是以秘傳的形式,而是以有關日常生活的書籍——萬寶全書(或日用類書),公開示知世人的。由此也不難想見,書中所述觀點不僅是商人自身思想意識的體現,也反映了當時社會人們對商業的普遍看法,具有普遍意義的知識和訓誡,可以說是當時社會商品經濟發展和商業日趨繁榮的社會現實的反映。

就明清各類商書的內容看,有代表性的大體上有三類。一類是著重記載各地水陸交通情況的,如隆慶間黃汴《一統路程圖記》、萬曆問壯遊子《水陸路程》、乾隆間賴盛遠《示我周行》等,內中詳細記載了當時由南北二京至各地、各布政司(清代稱「省」)至各地及各布政司(省)之間的交通線路、所經站名、里程等,屬水陸行程書。另一類是兼及商路等交通線路和商業規範經商經驗的,如天啟間程春宇的《士商類要》,不但記錄了與《一統路程圖記》基本相同的百餘條交通路線,而且還另闢「客商規略」、「買賣機關」、「為客十要」、「醒迷論」、「戒嫖西江月」及「省心法言」、「思慮醒言」等專章,介紹相關的經商知識,強調商業道德及為商之道。第三類為著重為商之道、經營經驗的,如崇禎間李晉德的《客商一覽醒迷》,內容偏重於論述商業行為規範、道德修養;萬曆間餘象鬥纂刻的《新刻天下四民便覽三台萬用正宗》[7]卷二十一《商旅門》,則根據商賈經商的實際需要而編纂,既有行商經驗之談,又有商品知識、經營方法的總結,還有對經商者基本業務素質的要求。其論及行商規範、注意事項的《客商規鑑論》一節,成為後來商書的必輯篇章。此類書籍,清代則有乾隆年間吳中孚的《商賈便覽》[8]和王秉元的《生意世事初階》。《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一節,基本上總結輯錄了自《三台萬用正宗》、《士商類要》、《客商一覽醒迷》等書中行商者必備的知識;其「工商坊要」一節,作者註明是「中孚新增」,內中「學徒稱呼須知、學徒任事切要、因人授事,量能論俸」等內容,則是詳細介紹有關學徒、開店、店舖的選擇、如何用人等關於「坐賈」的內容。作者吳中孚在自序中稱,他從12歲即開始經商,該書乃其一生經驗的總結,其編纂此書的原委是,「因見坊間江湖必讀一書,確當行商要說,但既有行商之論,豈遂無坐賈之論,爰增數條,兼及土產、書算、字義、辨銀、路程等類,輯成數卷,名為商賈便覽,以訓後裔」,顯然是為彌補前人之書的不足而意在兼論坐商經驗。《生意世事初階》則立足「坐賈」,專門從師傅和學徒兩方面,傳授「坐賈」開店者如何培養學徒,如何選擇店址,如何迎對顧客、開店經營,學習店舖知識和為人處世之道等內容。因此,從類別上說,《一統路程圖記》、《水陸路程》、《士商類要》、《客商一覽醒迷》可謂「行商」者必讀之書;《商賈便覽》當屬「行商」與「坐賈」兼而有之;《生意世事初階》則是比較典型的「坐賈」入門書,反映了當時「坐賈」的經營意識及經營理念。

對於這些明清商書,學界是作過較多研究的。國內學者鞠清遠、傅衣淩、韓大成、魏金玉、陳學文、羅侖、楊正泰等先生多有研究。鞠清遠先生在1937年發表於《食貨》半月刊上的《校正江湖必讀》一文,對收錄在清人編的《江湖必讀》內所含三書進行了評述和介紹。1968年他又撰文《清並關前後的三部商人著作》,對《商賈便覽》、《江湖尺牘分韻》等商書作了較詳細的評述,並引起學術界的注意[9]。傅衣淩先生在其《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10]一書中,重視引用商書的資料。韓大成先生《明代社會經濟初探》[11]和《明代城市研究》[12]兩部專著,充分利用了商書資料來研究明代的商業、交通、牙行等。楊正泰先生的研究主要偏重於歷史地理的角度,其專著有《明代驛站考》[13]和《天下水陸路程-天下路程圖引•客商一覽醒迷校注》[14],另有《明代國內交通路線初探》、《略論明清時期的商編路程圖記》和《現存最早的商旅交通指南》[15]系列論文,以商書為基本材料,研究了明清時期國內的交通路線及其歷史變遷。陳學文先生在其《中國封建晚期的商品經濟》[16]和《明清社會經濟史研究》[17]等論著中,多處利用商書的資料來進行論證,其《明清時期商業書及商人書之研究》[18]一書,則是國內第一部專門研究明清時期商書的專著。全書從「明清商書的總體及應用之研究」(上編)和「明清商書的個案研究」(下編)兩方面,從明代商業的規範要求、明清時期商人的經商行為、商業文化、明清交通運輸業的發展等角度,對明清時期具有代表性的幾部商書予以了全面的分析。此外,陳先生還有《明清時期江南的商品流通與水運業的發展——從日用類書中商業書有關記載來研究明清江南的商品經濟》[19]等系列論文,從經濟史的角度,對商書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臺灣學者吳蕙芳的專著《萬寶全書:明清時期的民間生活實錄》[20],從社會學史的角度,考證了明清時期的各種《萬寶全書》[21],探討了《萬寶全書》中所反映的明清時期社會底層民眾的社會生活、人情世故、世情百態,內中涉及相關「商旅門」的內容。

在相關研究方面,日本學者的成果令人矚目。酒井忠夫、寺田隆信、森田明、斯波義信、水野正明、山根幸夫、重田德等學者均對明清商書有所研究。寺田隆信著有《關於明清時代的商業書》等文,在其著名的《山西商人研究》一書的第六章《從商業書看商人和商業》一節,對《三台萬用正宗》中的《商旅門•客商規鑑論》、《士商要覽》、《商賈便覽》等商書的相關內容予以介紹,並據此探討明清時期的商人形象及經營形態;斯波義信著有《(新刻客商一覽醒迷天下水陸路程)研究》,對商業道德進行研究;森田明《關於<商賈便覽>——清代的商品流通的覺書》一文,以吳中孚的《商賈便覽》為基本材料,探討了清代的商業發展與商業書及商業交通路程等問題;山根幸夫則比較研究了《一統路程圖記》和《天下水陸路程》等書的版本等等。

總體而言,以上的研究多是從經濟史的角度或經濟史料的運用等方面來分析研究商書及其研究價值的,而從社會變遷的角度探討商書所體現的明清時代商人的思想意識(文中亦稱「商人意識形態」)的,尚不多見,而這正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內容。

二、傳統倫理觀念與商人意識形態

商業是社會所必需的一種職業,商業行為本質上是講求利益的,不可避免地會帶著唯利是圖的屬性。但中國傳統文化中又很注重利義關係,強調以義取利,不能見利忘義。如何協調這二者的關係,始終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從事經營活動的商人面臨的重要問題。

明清時期,伴隨著商品經濟的日益發展,拜金主義、重商思潮有所發展,人們對商人的地位及態度開始有所轉變,「四民異業而同道」[22]的觀念開始為人們所接受,並出現了「新四民論」[23]。傳統的重義輕利的「義利觀」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士好言利」的社會氛圍和士人「棄儒從賈」的社會現象,這在明清文集、方志、族譜和文人筆記中多有體現,更有如被視為「商人階層的代言人」[24]的汪道昆「良賈何負閎儒」之類的感嘆。但總體而言,社會風氣導向仍然是傳統倫理中的以義為重,利為輕,反對見利忘義,這一傳統的「義利觀」對明清時期的商人具有深刻的影響,並在商書中非常鮮明地體現出來。

從商書記載來看,在「利」、「義」關係問題上,對商人的要求便是:要重信義,守然諾,不刻剝;強調君子之財,取之有道。從明代程春宇的《士商類要》、李德晉的《客商一覽醒迷》,到清中期吳中孚的《商賈便覽》,王秉元的《生意世事初階》,及至清末楊樹棠抄本《雜貨便覽》,這些訓誡在明清兩代一直相沿傳承。這些書強調「恣欲刻剝,非良客所為」,「利而義,便可通財」,認為「錢財物業,來之有道,義所當得者,必安享永遠。若剝削貧窮,矇昧良善,智術巧取,貪嗜非義,雖得之,亦守之不堅。非產敗,兒必招橫禍」[25]。《雜貨便覽》的《為商十要習》中特別告誡,「取財以道,利己利人」。《醒迷•警世歌》中再三強調:「自古富從寬厚得」,認為「修橋砌路雖為福,建寺齋僧固是仁。未似理財無刻剝,寬些利息讓些貧」。特別是「經營貿易及放私債,惟以二三分利息,此為平常無怨之取。若希七八分利者,偶值則可,難以為恆。倘存此心,每每欲是,怨叢禍債,我本必為天奪而至傾覆矣」[26]。吳中孚的《商賈便覽•工商切要》開篇尤其強調,「習商賈者,其仁、義、禮、智、信,皆當教之焉,則及成自然生財有道矣。苟不教焉,而又縱之其性,必改其心,則不可問矣。雖能生財,斷無從道而來,君子不足尚也」。

在商人的職業道德和道德規範方面,商書強調艱苦創業,節儉為本。《士商類要•買賣機關》、《醒迷•警世歌》及《商賈便覽•江湖必讀原書》均直言,「富從勤得,貧系懶招」。《士商類要•貿易賦》告誡:「貿易之道,勤儉為先,謹言為本」;同時,勤儉亦「為治家之本」,「為士者勤則事業成,為農者勤則衣食足,為工者勤則手藝精,為商者勤則財利富」[27]。《醒迷》亦雲,「不勤不得,不險不豐」,強調「財物必由勤苦而後得,得之必節儉而後豐」,「和能處世,儉能治家」,認為「處人和則無爭,家和則道昌,國和則治強,四海和則萬邦寧矣。其治家之道,猶在節儉」,應「常將有日思無日,莫等無時思有時」,「若不儉省愛恤,則動渠勞碌,何益哉」。《商賈便覽》亦言:「若謂貧富,各有天定,豈有坐可致富懶可保貧哉?」「吾衣食豐足,未必不由勤儉而得。觀彼懶惰之人,遊手好閒,不務生理,即無天墜之食,又無他產之衣,若不飢寒,吾不信矣」[28]。

由於商業經營的特殊性,商人大多在財利場中應付周旋,無時不受風流場所「酒池肉林」的誘惑。因此,在個人修養方面,商書反覆告誡人們要潔身自好,不能貪圖奢侈生活享受。《士商類要•醒迷論》直言,「楚館秦樓非樂地,陷阱之淵藪矣乎;歌姬舞女非樂人,破家之鬼魅乎;顛鸞倒鳳非樂事,妖媚之狐狸乎!」並特書《戒嫖西江月》以強調之。《醒迷》強調要「銳志堅持,必不墮於勾引」[29];應「寧甘清淡,不以利祿關心,正大光明,惟求潔白,雖大食峨冠置前,不能移其志也」[30]。《生意世事初階》對學徒亦有遠離煙酒之訓誡,謂「煙酒最為誤事,有損無益,切不可勉強,致壞身體」,並稱「酒乃殺身醯毒,色為刮骨鋼刀」,因此要「戒之慎之」,更要遠離風流場所,「切不可嫖賭廢蕩」[31]。《商賈便覽•工商切要》更是直接指出,「賭嫖二事,好者無不敗家傾本,甚至喪命……二害非小,當自知之」。直至民國年間的《生意經絡》[32],仍反覆強調:「最可恨者,嫖、賭、吃、著四字。若犯了一字,即窮之根,貧之源也。看旁人穿好衣,吃好食,切不可照他行事。近來鴉片一項,尤生意中所最忌,萬萬不可沾染。切記切記。」

在經營理念方面,中國傳統倫理中所提倡的「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33]的信用為本的誠信觀尤受重視。商書反覆強調在商業運作過程中,不僅要公平交易,光明正大,而且要誠實無欺,重恩守信。《士商類要》、《客商一覽醒迷》和《商賈便覽》等,均提及雙方買賣交易時,「好歹莫瞞牙儈,交易要自酌量」,「貨之精粗,實告經紀,使彼裁奪售賣,若昧而不言,希圖僥倖,恐自誤也」,而「買賣既已成交,又雲價賤不賣,希望主家損用增補,此非公平正大人也」[34];告誡商賈「寧甘清淡,不以利祿關心,正大光明,惟求潔白」,「凡處財治事,須寬弘大度」,「懷人以德」,「嗯德之債,尤當加倍奉償」[35]。

同時,傳統的倫理觀念中匡扶正義、扶弱濟貧的思想也深深影響著傳統的中國商人,商書中不時可見「救困扶危存博濟,莫因傾倒共推人」、「輕炎拒勢,謂之正人;濟弱扶傾,方為傑士」、「趨顯者防敗,附勢者必危」、「倚官勢,官解則傾」的訓誡,告誡人們,「出外經商,或有親友,顯宦當道,依怙其勢,矜肆橫行,屏奪人財,劫為臧否,陰挾以屬,當時雖拱手奉承,心中未必誠服。俟民解任,平昔有別故受譖者,驀懷疑怨於我,必生成害,是謂務虛名而受實禍矣」;警示人們「權利之途,人爭趨赴。彼輕躁不識保身家者,見人富貴勢要,必求親灸而依倚之,或假勢以淩人,或梯頭而進步,務為目前之計,不復將燃之慮。直權敗勢傾,禍害波及,身無所寄矣」[36]。

綜觀明清時期的商書,可以看出,商書非常注重對商人誠信為本的商業道德的培養,傳統的倫理道德思想對其影響至深。《醒迷•警世歌》中有「三綱廢則勿親,五倫明則可友」之訓誡,也有「慈能致福」之倡導。在商業的行為方面,反覆告誡要誠信無欺,心底惇厚,以義行商,「蓋慈善存心端正,動履莊嚴,所作所為,不由岐險,是以多獲平坦福也」;否則,必將「陷於不道」而逋報應,「處世為人做一場,要留名節與綱常;古來傾險奸臣輩,國未亡兮身已傷」[37]。程春宇的《士商類要》第四卷,辟有《人倫三教》、《起居格言》、《省心法言》、《養心窮理》、《居官蒞政》等近30小節,闡述「立身持已」、「和睦宗族」、「孝順父母」、「敬兄愛弟」、「君子知恩」、「勤勸讀書」等事理。光緒五年(1879年)刊刻的乾隆年間王秉元《貿易須知》一書的《序》中,仍稱:「商亦有道,敦信義,重然諾,習勤勞,尚節儉。此四者,士農工皆然,而商則尤貴,守則勿失。」[38]總之,中國傳統文化、人倫道德的規範作用,在明清商人的意識形態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

從經濟學的角度言之,市場經濟的運行是需要一系列社會秩序作保證的;而社會秩序是一個需要多元支撐的系統,缺少其中的任何一個支柱,都會造成經濟的畸形發展。總體而言,中國古代的市場交易始終缺乏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制度機制的保護,如果再沒有信用支撐,那麼市場運作的交易成本就會高得無任何效率可言。以往學界研究已指出,中國傳統文化中儒家思想的諸多豐富內涵,至今有助於我們現代社會的經濟管理與經營。如儒家所倡導的「天人合一」精神,有益於現代企業家樹立正確的經營意識,減少對資源無休止的過度濫用,從而有助於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及生態平衡問題;儒家倫理準則中的自製觀念,可以有效抑制人類的貪婪,創造一個可控制、規範性的社會和道德秩序;儒家所倡導的情、禮、法相融相生的精神,有助於彌補西方企業管理模式中,一味推行物化經營管理而帶來的人際關係疏離與對抗的弊端;儒家思想中的講信用、重道義的經營精神等等,仍應是現代企業的經營理念。透過明清商書中的諄諄教誨,我們看到,中國傳統「仁、義、禮、智、信」的道德規範,對維護傳統社會正常的商業運作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在法律條文和制度保護成為市場經濟中稀缺資源的情況下,儒家倫理中重德重於重利的教誨,以義取利的諸多訓誡和誠信為本的倫理提倡與經營理念,成為市場交易的無形約束,對保證傳統中國社會正常的商業經濟運作,具有重要意義。

三、經營環境與商人意識形態

商人的意識形態,與商業經營環境的影響也有著相應關係。明清各類商書中,多處可見著述者對經商不易之感嘆。這中間既有對春夏秋冬漂泊異鄉之辛勞的感慨,更有對經營途中騙子盜賊之覬覦的提防。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附悲商歌》中嘆到,「四業惟商最苦辛,半生飢飽幾曾經。荒郊石枕常為寢,背負風霜撥雪行」。這種「宿水餐風疲歲月,爭長競短苦心腸」[39]的旅途奔波、「披星步峻」之辛苦的背後,尤有「一逢牙儈誆財本,平地無坑陷殺人」和「恐墜奸人劫奪之害」的人身安全之擔憂。從萬曆問的《三台萬用正宗》中的《商旅門•客商規鑑論》,至清乾隆間吳中孚的《商賈便覽•江湖必讀原書》、賴盛遠的《示我周行•江湖十二則》,無不多次鄭重告誡經商者,從經商外出的結伴搭夥,到路上住店行船等等,要時刻注意人身財產安全。程春宇《士商類要•為客十要》的前三要便首談安全問題:
凡外出,先告路引為憑,關津不敢阻滯;投稅不可隱瞞,諸人難以協制。此系守法,一也。凡行船,宜早灣泊口岸,切不可圖快夜行;陸路宜早投宿,睡臥勿脫裡衣。此為防避不測,二也。凡店房門窗,常要關鎖,不得出入無忌;鋪設不可華麗,誠恐動人眼目。此為謹慎小心,三也。
《士商類要•買賣機關》還告誡,「銅鐵忌藏箱簣,重物莫裹包囊」,「有物不可離房,無事切宜戒步」,「客商慎勿妝束,童稚戒飾金銀」,「天未大明休起早,日終西墜便灣船」,並再三強調,「不論陸路、水行,俱看東方發白,方可開船離店。若東方冥暗,全無曙色,寒雞雖鳴,尚屬半夜,若急促解纜陸行,恐墜奸人劫奪之害,不可不慎。至於日將西墜,便擇地灣船投宿。俗雲『投早不投晚,耽遲莫耽錯』也」,強調「逢人不令露帛」,以免「被人瞧見,致起歹心,喪命傾財」。類似警示之語,在《客商一覽醒迷》及《商賈便覽》等商書中,多處可見。這些既是商人的經驗結晶,同時也反映出當時的經商環境缺少安全感,使得商人們在經商途中,不得不謹慎從事,倍加小心。

如果說客觀上的生活環境令商人缺少安全感,外出經營如履薄冰,那麼制度保障上的缺陷則直接影響了明清商人的意識形態。中國古代始終缺乏完整的保護商人利益的法律制度,這一點到明清時期也未有大的改觀。雖然清代政府的工商政策趨向寬鬆,各級官員的「恤商」思想也有所發展,政府時有恤商、寬商之詔諭,可以說提供了一種較之前代更有利於工商業發展和提高商人地位的制度環境[40],但卻始終沒有明確保護商人利益的相關法律或制度保障機制。明清時期民間的商事糾紛,仍然多由各級地方官員依據具體情況,「酌以情理」斷案[41]。這一制度環境對商人意識形態的直接影響,便是明清商書中所體現的商人普遍敬官、畏官及至依賴於官的現象。《士商要覽•買賣機關》有一重要訓誡:是官當敬,凡長宜尊。並進一步解釋:
官無大小,皆受朝廷一命,權可制人,不可因其秩卑,放肆慢侮,苟或觸犯,雖不能榮人,亦足以辱人;倘受其叱撻,又將何以洗恥哉。凡見官長,須起立引避,蓋嘗為卑為降,實吾民之職分也。不論貧富,或屬我尊長,或年紀老大,遇我於座於途,必須謙讓恭敬,不可狂妄僭越。設若爾長於人,人不遜爾,爾心獨無憾忿乎。
這是教育人們對官吏和年長者要尊敬,比較強調中國傳統的長幼有序的倫理規範。但在這裡,「官無大小,皆受朝廷一命,權可制人,不可因其秩卑,放肆慢侮,苟或觸犯,雖不能榮人,亦足以辱人;倘受其叱撻,又將何以洗恥哉」的訓誡是值得關注的,它告誡人們,官吏們均屬朝廷命官,尤其是得罪不起的,比較突出地反映了商人們對官府及至官吏的一種敬畏心態。明清時期各部商書對「是官當敬」這一訓誡的重視與關注[42],也說明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下,敬官、畏官及至崇官之傾向在明清商人中是普遍存在的,他們時常不得不對當權者要謙卑恭敬,或者通過與之結合,「官商融合」,以期獲得經營的成功。

商書中對經商人員的告誡也讓我們看到,中國古代商人時常處於一種矛盾的兩難之中,一方面,傳統的倫理道德輕視附炎趨勢、倚官仗勢之輩,尤其將那些趨炎附勢之輩視同小人,「若見人有財有勢,錦上添花,益加趨奉,此為徹小人也」[43]。另一方面,「官無大小」,「權可制人」的現實,又令他們不得不「是官當敬」,謹小慎微,甚至委曲求全。在傳統的「學而優則仕」的社會環境中,商人們最終仍多有「萬般惟有讀書高」之感慨[44]。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下,正像余英時先生所指出的,「傳統的官僚專制體系有如天羅地網,『良賈』固然不負於『閎儒』,但在官僚體制之前,卻是一籌莫展了」[45]。最終,明清時期的商人意識形態,也只能侷促於這一社會體制之下,難以超越社會制度的侷限,商人們在對自己社會角色的認知上,便難有自己獨立的人格。

四、《客商規鑑論》與《生意世事初階》的代表性意義

明清時期的商品貿易,大多憑藉區域間的距離賺取商品差價,或賤買貴賣,囤積居奇,這是眾多商人獲取利潤的主要方法。因此,商人特別需要注意各種物產的季節、產地、價格、品質、年成豐歉等信息。為此,商書時時告誡人們,經商不是簡單的買賣,必須掌握基本的專業知識,順應天時地利,審時度勢,膽大心細,勤訪多問。為此,《三台萬用正宗》卷二十一的《商旅門》中專列觔鬥、穀米、大小麥、黃黑豆、雜糧、芝麻菜籽、田本、棉花、棉夏布、紗羅緞匹、竹木板枋、鞋履、酒麴、茶鹽果品、商稅等欄目,介紹這方面的基本常識。

同時,商海風雲,詭譎多變,「貨有盛衰,價無常例」[46],稍有不慎,經營不當,便會傾家蕩產,血本無歸。為此,商書特別強調對經商者基本素質的重視,「漲跌先知,稱為慣手;壅通預識,可謂智人」[47],強調要掌握市場資訊和變化規律,審時度勢,靈活經營。「經商之道,全在熟探市價,逆料行情」,「市價行情,朝更夕改」,應「留心訪問,審察機變時宜,合乎情理」[48],商書十分強調把握商品和市場行情,以便在激烈的商業競爭中獲得利潤,從而立於不敗之地。總之,商書對行商及坐賈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提出了相應的多方面的要求。在這方面,萬曆問《三台萬用正宗》中的《客商規鑑論》和王秉元的《生意世事初階》頗具代表性。

《三台萬用正宗•商旅門•客商規鑑論》是現存明代最早的一篇有關商業經營規範的篇章,其基本內容是關於客商(主要是行商)應有的素養、作為商人必須具備的商品知識及思想準備,它非常概括地論述了經商的基本原則與要求,規範了經商的行為準則,後來幾乎所有商書有關商業經營內容都由此而延伸、衍生、釋繹出來[49]。《客商規鑑論》的出現,也標誌著中國商業在經過了數千年的發展之後,開始進入了一個自身要求必須規範化的新階段,表明明清商人曰趨成熟,開始注重自身的修養和培養新生商賈[50],這也是其自我意識開始覺醒的重要體現。

《客商規鑑論》的全文近800字,是篇短文。原文一氣呵成,現按其內容分為幾段予以分析[51],從中可以窺見當時商書的基本概貌:

夫人之於生意也,身攜萬金,必以安頓為主。資囊些少,當以疾進為先。但凡遠出,告須告引。搭伴同行,必須合契。若還違拗,定有乖張。好勝爭強,終須有損。重財之托,須要得人。欲放手時,先求收斂。
未出門戶,須僕妾不可通言。既出家庭,奔程途,貴乎神速。若搭人載小船,不可出頭露面。尤恐船伕相識,認是買貨客人。陸路而行,切休奢侈。囊沉篋重,亦要留心。下跳上鞍,必須自挈,豈宜相托舟子車家。早歇遲行,逢市可住。車前桅下,最要關防。半路逢花,慎勿沾惹。中途搭伴,切記妨閒。小心為本,用度休狂。慎其寒暑,節其飲食。
到彼投主,須當審擇。不可聽邀接之言,須要察其貌言行動。好訟者,人雖硬而心必險,反面無情。嗜飲者,性雖和而事多疏,見人有義。好賭者,起倒不常終有失;喜嫖者,飄蓬不定或遭顛。已(以)上之人,恐難重寄。驕奢者性必懶,富盛者必託人。此二等非有弊,而多誤營生。直實者言必忤,勤儉者必自行。此二般擬著實而多成買賣。語言便佞撲綽,必是誑徒;行動樸素安藏者,定然誠實。預先訪問客中,還要臨時通變。莫說戾家要尋行戶,切休刻剝。公道隨鄉,義利之交,財命之托,非恆心者,不可實任。買賣雖與議論,主意實由自心。
如販糧食,要察天時。既走江湖,須知豐欠。水田最怕鞦韆,旱地卻嫌秋水。上江地方,春播種而夏收成。江北江南,夏播種而秋收割。若逢旱澇,荒歉之源。冬月凝寒,暮春風雨,菜子有傷。殘夏春秋,狂風苦雨,花麻定損。小滿前後風雨,白蠟不收。立夏之後雨多,蠶絲有損。北地麥收三月雨,南方麥收要天晴。水荒尤可,大旱難當。荒年藝物賤,豐歲米糧遲。黑稻種可備水荒,蕎麥種可防夏旱。堆垛糧食,須在收割之時,換買布匹,莫向農忙之際,須識遲中有快。
當窮好處藏低,再看緊慢。決斷不可狐疑。貨賤極者,終雖轉貴。快極者,決然有遲。迎頭快者可買,迎頭賤者可停。價高者只宜趕疾,不宜久守,雖有利而實不多,一跌便重。價輕者方可熬長,卻宜本多。行一起而利不少,縱折卻輕。堆貨處,要利於水火。買賣處,要論之去頭。買要隨時,賣毋固執。如逢貨貴,買處不可慌張。若遇行遲,脫處暫須寧耐。貨有盛衰,價無常例。放賬者縱有利而終久耽虛,無力量一發不可。現做者雖吃虧而許多把穩。有行市得便又行。得意者,志不可驕,驕則必然有失。遭跌者,氣不可餒,餒則必無主張。買賣莫錯時光,得利就當脫手。 
這是一篇非常典型的商人入門的必讀文。從出門開始所需注意之安全、結伴搭夥之事項,到經商途中的投宿問店,及至必備的經商專業知識,均有涉及。有些經驗雖是經商的基本常識,但不少內容充滿著經營哲理,反映出商人對於商情複雜變化的知識積累。其中對商人的職業道德尤為強調,即商人要注重自身的修養,戒驕戒奢,勤儉樸素,「用度休狂」,待人「切休刻剝,公道隨鄉」等,商業經營要合乎規範,誠實不欺人,力戒嫖賭,反對酒色。由此體現出,明清商人非常注意以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來規範自己的行為,特別強調不能見利忘義。這一要求在其他商書條文中也經常見到,如前述的《客商一覽醒迷》中也一再強調:「錢財物業,來之有道,義所當得者,必安享永遠。若剝削貧窮,矇昧良善,智術巧取,貪嗜非義,雖得之,亦守之不堅。」程春宇《士商類要》也倡導「致中和」之道,認為「人過者,滿則必傾,執中者,平而且穩」,指出「凡人存心處世,務在中和。不可因勢淩人,因財壓人,因能侮人,因仇害人。倘遇勢窮財盡,禍害臨身,四面皆仇敵矣。惟能處勢益謙,處財益寬,處能益遜,處仇益德。若然,不獨懷人以德,足為保身保家之良策也」[52]。可見,明清時期的商人非常注重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試圖以傳統倫理道德中的有益成分規範引導著一代一代後來者。

《客商規鑑論》告誡從商者,要在商海競爭中取勝,必須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要熟悉相關的商品知識,「如販糧食,要察天時。既走江湖,須知豐欠」;要善於把握商品價格漲落的時機,果做決斷,「貨有盛衰,價無常例」,應「當窮好處藏低,再看緊慢,決斷不可狐疑」。同時,商人心理素質的培養也很關鍵,要能夠在複雜環境中保持冷靜清醒的頭腦,得不驕,失不餒,「得意者,志不可驕,驕則必然有失。遭跌者,氣不可餒,餒則必無主張」;遇到挫折、失利的情況,要有「寧耐」,不會「慌張」;做事要心中有數,不人云亦云,「買賣雖與議論,主意實由自心」;要善於預測行情,正確判斷,「迎頭快者可買,迎頭賤者可停。價高者只宜趕疾,不宜久守」;要審時度勢,把握時機,「買賣莫錯時光,得利就當脫手」,不應優柔寡斷,患得患失。這些都是對從商者的基本素質要求。

《生意世事初階》[53]作為培養「坐賈」的專業商書,同樣強調對經營人員在道德人品、處事能力等基本素質方面的要求。其中對小官(學徒)道德修養方面的第一個要求便是不貪小便宜,不能覬覦不義之財,更不能輕薄嫖賭。如果「掃地倘遇失落銀錢,須拾取放在賬桌上,不可懷藏」[54];當「女子堂客來買東西,切勿笑言戲謔」,更不可「嫖賭廢蕩」[55];要「先學眼前一切雜事,諳練熟滑,伶俐精靈,更要目瞧耳聽,手勤腳快」,「然後用心習學戥子、銀水、算盤、筆頭,次之聽人言談,學人禮貌,種種法門都要學到」[56]。在經過兩年的嚴格訓練、掌握了各種基本技能、學徒期滿正式上櫃後,在接待顧客、洽談買賣之時,更要注意察言觀色,隨機應變。要「眼觀上下,察人誠偽,辨其賢愚」,禮貌待客,這樣進店「買物之人,自不輕視你了」[57];同時要「聽他(顧客)出口,探其來意」,「度情察理,鑑貌辨色」,以度成交之機會[58]。「生意過濫,則傷本,太緊則無人投奔」,因此,「須要看人活變,如有所圖者,作今日不成錢,還有下次扳本,不可不深察也」[59]。總之,寧做一去百來之生意,不做一去不來之生意,最終達到吸引顧客,生意成交之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客商規鑑論》和《生意世事初階》作為較具代表性的商業書,特別強調從業者要善於察言觀色,處理好各方面的人事關系。前述《客商規鑑論》引文的相當內容,均是談論如何應對處理各種各樣的繁雜的人事關系的,《生意世事初階》亦多類似教誨。換言之,商書認為當時客商的主要困難不僅僅是路艱程遠,更主要的還是人事關系,並將此視為經商成敗與否的關鍵。由此可以看出,在當時商人眼中,諸種紛繁複雜的人事關系的處理,是商業經營管理之道的重要內容,並被視為經商獲利的關鍵,其重要性甚至遠勝於經營過程中的技術管理,這確是中國傳統社會商業活動中值得探討的一種社會現象。由此也可以說,明後期開始出現的商業書,直到清後期,多將妥善處理商業人事關系、和諧買賣雙方關係視為必不可少的商業準則,這些商業準則,構成了商書的重要內容。

總體而言,明清商書所記述的商賈成功的主要因素,大多為謹慎小心、勤勉、禁慾的自我約束和充分發揮個人才智的個體因素。要既不受環境、奢侈風氣的誘惑,又能目光敏銳,不誤時機,並善於應付處理各方面的社會關係。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成功。特別是掌握時機,運用商略,乃獲取利潤之上策。儘管清代後出的商書敘述越來越詳細,內容卻並未超出以上範圍。

五、思想遺產與商人意識形態 

嚴格地說,商書應以商業經營為主要內容,應含商業經營思想、體制、職業道德、方法、知識等方面的內容。但是,仔細翻閱明清時期的各類商書,我們又會發現,這些商書內容非常龐雜,凡是與商業有關聯者均採擷其中,還包容旅遊、交通、氣象、養生、蔔驗、交際應酬、安全、文化娛樂等,成為應用性很強的商業百科全書。這也說明,當時商業思想還沒有完全成為一種獨立的思想意識引起人們的特別關注。在某種程度上,人們仍然是按傳統的經驗抑或感覺行事。此外,在名目繁多的日用類書中,有關經商知識的內容分佈則顯得頗不平均。如《商旅門》,其在明代僅見於《三台萬用正宗》一個版本;發展至清代版本中,則不論是前期的三十捲版本或後期的二十捲版本,均未設有專門的商旅門。可見商業門類在民間日用類書並非普遍的內容,這說明商業活動在明清時期雖較以往來得活潑熱絡,商人地位亦較以往提高許多,然而商業活動涉及許多專業知識的配合,非一般的敘述或說明能交代清楚。真正欲從事商業活動者仍應透過專門的商業書,經由一定的訓練過程,由學徒而正式行走江湖。這種情況直到清末才有改觀[60]。

此外,商業書的最大特色是將視點著重在經營、致富的方法上,提出了對經商能力和品德的要求,認為這是經商致富之法,但對於商人應如何使用財富,尤其是如何利用已取得的財富進行「二次創業」,如擴大經營規模、投資擴大再生產等,則很少觸及。「總之,在他們身上看不到企圖建立超越倫理觀的經商之道和積極地為商人在買賣中獲得利益提供理論的動機,這就必然使他們的著作在對現實生活中的商人提出要求時,侷限於單純的品德和個人的機智方面」[61],而缺少經營管理的技術角度的分析與創新。正如寺田隆信對山西商人研究後指出的,「山西商人的商業觀和商業書的說教,可以說並不反映包括隨著商業的發展而對產生和支援這種商業道德本身的社會體制的批判,也不包括朝著既定的方向勇往直前迫使士大夫階級承認商人階級獨立存在的價值」。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明清商書中所體現的「商人意識形態」的理論意義還是比較有限的。

對此,費正清在其《美國與中國》一書中的分析一針見血:
中國商人的心理狀態與我們古典經濟學家所讚美的西方企業家的以為理性狀態大不相同。……按照中國的傳統,經濟生活中的人經營得最得法的,不是依靠增加生產,而是依靠增加他在已生產出來的產品中的可得的份額。他願意靠他在競爭中直接勝過他的同夥來發財致富,而不是依靠征服自然或更多地利用自然資源或使用改進的技術,來創造新的財富。……從事創新的企業、為新產品爭取市場的推動力,不如爭取壟斷、通過買通官方取得市場控制權的推動力來得大。中國的傳統做法不是造出較好的捕鼠籠來捕捉更多的老鼠,而是向官府謀取捕鼠專利。[62]
這種「向官府謀取捕鼠專利」的心態,成為明清經濟轉型時期商人們「二次創業」的重要桎梏。許多商人在憑自己的勤勞精明發家致富後,他們大多並不熱衷於考慮怎樣去進一步擴大再生產規模,以其獲取更多的利潤,而是將較多的精力花費於官場奉應,捐納功名,「援結諸豪貴,藉其庇蔭」。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只能進行各種方式的政治投資,最終成為政治的附庸。明清時期利傾朝野、鼎足華夏、盛隆一時的徽晉商幫中的諸多富商,往往藉此形式財運亨通,富甲天下。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向官府謀取捕鼠專利」的不正常的經營方式,不可避免地削減了其自身的發展潛力與動力。以明清時期的晉商而言,明初晉商藉明朝統治者為北方邊鎮籌集軍糧而崛起,入清後又充當皇商而獲得商業特權,清季又因為清政府代墊和匯兌軍協餉等以票號而執金融界牛耳。可以說,明清山西商人始終靠結托封建政權,憑藉封建政府賦予的種種特權或好處而興盛。但當時局變遷,當經濟的發展需要其更多的技術因素及先進的理論意識時,他們便無法勝任其角色變化,最後不可避免地走向衰敗。

日本學者鈴木指出,經濟思想的產生與社會背景密切相關,「在不同國家和歷史的不同階段,各種不同形式的經濟思想一再被創造出來。然而它們所具有的相對的重要性是受地域的和暫時的經濟環境的影響的」。同時,「新經濟觀念的範圍在某種程度上受產生這些思想觀念的知識遺產的限制」,還受經濟理論家在社會結構中所處的地位的影響[63]。從這個角度言之,也就不難理解明清時期商人獨立思想意識發展所面臨的各種困難了。

在思想觀念上,長期以來,人們一直接受著傳統的儒家文化的影響,儒家文化被尊奉為傳統政治、法律和倫理道德所依據的典範型準則。傳統儒家思想之重義輕利,重群體輕個人,重政務輕技藝,以及安貧樂道,知足尚儉等觀念,再加上「重農輕商」、「士農工商」的官方意識形態,長期以來無形束縛著工商業思想的發展。儘管明清時期學術思想有所變化,更趨於入世和務實,並影響到明清商人的商業行為和經濟倫理思想,還出現了「工商皆本」、「士好言利」的社會思潮及至「棄儒從商」的社會現象,但在經濟思想領域並沒有本質性的突破發展。明清時期綜合性、系統性地反映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客觀要求的思想還不多見,不僅當時思想界主流對商品經濟發展的認識相對來講是滯後的,即便已有的一些比較開明的經濟思想(如工商皆本、奢能致富、敢於言利等)也並沒有得到廣泛的傳播,或成為當時社會的主流思想[64]。傳統「士農工商」意識形態的思維定式,成為商人們觀念更新的最終桎梏。這便是明清時期商人所面臨的「知識遺產」的限制,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他們無法超越這一限制。

此外,我們所不能忽視的便是「思想遺產」的另一重要內容——傳統政治體制中的「制度缺陷」的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明清商人所遭遇到的最大困境,實際上直接來源於中國古代政治結構的制約。這種「國家強於社會」的政治結構特徵,嚴重影響到明清社會的經濟形態和商人社會心理。

首先,在經營環境方面,在中國封建社會,政府較早地開始能充分地運用經濟與市場手段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秦漢以後重農輕商成為中國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並使得商人不可避免地加強與土地資本勾結,尋求官府保護和支持[65]。封建官府的幹預控制與抑商政策(主要是抑制民間商人的發展),同濃厚的倫理道德規範與輕商觀念,構成絞殺商品經濟發展和經濟觀念更新的雙刃利剪[66]。就中國古代工商業制度的特點而言,其主要特徵在於官營工商業的發達和對私營工商業的嚴格限制,這對社會經濟正常發展的影響力度和阻礙作用十分明顯。私營工商業者處於國家政權的壓抑之下,政府不僅對私人財產權利的認可是十分軟弱和不穩定的,而且沒有法律的保障[67],即便是非國家法律規定的、社會契約性質的制度安排也十分缺乏。同時,政府相應的經濟管理機構也不重視從宏觀上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控,大都是憑藉特權壟斷經營,為統治集團牟取直接經濟利益;政府對私營工商業所關心的只是收取稅款,並加以必要的限制,很少服務的職能認識。因為「歷代抑商政策的具體制訂者,他們在政治上倡導君主利益高於一切,支配一切,在經濟上主張以社會經濟服從於中央皇權,主張一切社會財富必須首先滿足國家財政的需要」;他們所關心的主要是新的政策如何適應朝廷的賦役徵繳,而並不太關注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重本抑末」政策只是封建政府利用傳統的「重農輕商」思想作為武器,「用國家政權的強制力量來達到壟斷經濟命脈、箝制私營工商、聚斂社會財富目的的一種政治手段而已」[68]。國家機構對工商業管理的有效性職能始終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其次,從制度變遷的角度看,中國封建社會政府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以其官僚集團及其所代表的社會階層的生存、發展為目標。一種舊制度,雖然它已被證實為無效率的,但政府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還是要力圖加以維護,直至這個集團的統治被推翻。而一種新制度即使符合公眾的利益、符合經濟發展的方向,但如果危及統治集團的存在和利益,它將被拒絕實施[69]。回顧中國封建社會歷朝的政治經濟改革,可以說,其中的諸多改革不乏有經濟、政治上的新意之處,但大多以失敗告終,其主要緣由便是改革觸及了當權者和既得利益者的既得利益,最終當權者拒絕實施。因此,在中國封建社會,制度的調整總是落後於經濟的發展,制度變遷總是滯後的,這一特徵在社會面臨轉型時期的明清時代尤為明顯。可以說,這些傳統制度的「結構性制約」,同樣是明清商人所無法踰越的藩籬。

美國學者吉爾伯特•羅茲曼在其主編的《中國的現代化》一書中談到:「政治結構對現代化來說十分重要,因為它影響著決策的制定以及協調和管理,而這些則決定著實行什麼政策和哪種選擇是可行的。這不僅涉及權力而且涉及意願的動員。處理政治結構最普遍的問題就是對人民和物資的協調與管理。」[70]仔細考察中國古代社會的幾次大的經濟改革,不難發現,從先秦時代的商鞅變法,歷經漢代的桑弘羊、唐代的劉晏、宋代的王安石,到明朝的張居正,這些改革所呈現的演進軌跡是政府對市場管制的步步加深,「從勞動力剛性管理到產業結構凝固化,從國家直接經營工商業到官府支配下的商人運作,從農村金融的控制到稅收改制的虛置」[71],莫不如此。這些經濟改革的路徑依賴主要表現出兩個重要特徵:其一,由於歷次經濟改革中政府的幹預力度是累加的,要想維護市場經濟的自發秩序,就意味著改革成本的遞增,這在低效率的專制經濟中越來越難以實現;其二,政府權力的擴大,使人們的自主經濟理性得不到正常的培育。因此,「中國古代的經濟改革具有阻礙、窒息市場經濟發展的歷史特性」[72]。

這一路徑依賴特徵對經濟思想領域的直接影響便是,中國古代不乏有價值的經濟思想,但最終並沒有轉變為實際的經濟體制[73]。仔細探討明清時期所出現的各種重商思想,其主要內容大多為商賈的「末業」地位鳴不平,其所達到的最高境界也莫過於「工商皆本」,在士商觀方面並沒有大的突破。在官方宣揚的社會準則方面,商人和農工的平等地位尚不可得,而和高踞於四民之「長」的士相比就更有天壤之別了。在這種氛圍裡,商賈儘管腰纏萬貫,也始終無法獲得政治地位上的認同,這也正是商人在發財致富後熱衷於捐官捐銜的根本原因。

輕商傳統的嚴重後果,「不在當時對於商人之態度與待遇」,「實在於觀念上之漠視輕忽,既不重視,自難有積極鼓勵,研求精進發展」。因此,「歷史上少有獨立之商務經營與成就之記錄,凡有一鱗半爪之出現,均不免於附麗於政治問題之中。是以中國史上本有之工商家英傑賢士,其能為人所知者,卻少而又少。……商人經驗、成就與貢獻,商業經營、規制與方法,既無學術記錄流傳,一切多留存於心摹口授之間,在中國史上自亦難有商學一門之出現」[74]。這一特點在明清商書中表現得尤其明顯。明清商人自己編纂的、最能體現商人「意識形態」的商書,最主要的是將經商視為一種正常的謀生之略,並據此制訂了各類規範法則,但缺少對自身職業社會功能、社會意義及自身社會地位的深刻認知,更少有汪道昆「良賈何負閎儒」之自豪感嘆。其表現出的諸多商人意識,並未超越同時期的文人傳記文集、商人墓誌銘等所體現的商人「自足」世界[75],筆者認為,在某種程度上,甚至還要保守一些。

「知識遺產」的不同,社會制度的制約,經營環境的差異,不可避免地帶來了明清商人意識形態發展境遇的先天不足。鴉片戰爭後,隨著大量外國資本的強行進入,中國的傳統工業面臨嚴峻挑戰,中國知識分子也廣泛醒悟,並發出了「商戰」的應對口號。但據王爾敏先生研究,直至19世紀後期,在他所統計的提出「商戰」口號的25人中,大多數為受傳統教育之知識分子,並且多為科甲出身。純為商人者,僅有鄭觀應、鄢廷輝2人,加上以狀元出身,後為商人的張謇,以及筆名浙東市隱者(可能為在上海之浙江人),合計不過4人,僅佔20%[76]。商人群體思想意識上的侷限性,最終限制了商人們在經濟轉折時期的創業意識。因此,中國「近代商人精神」——世界市場觀念、競爭精神、盈利與投資意識、科學管理觀念、公平觀念等等,只能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的進入而移植進來,並伴隨著與中國傳統文化的對峙、抗爭和滲透融合而逐漸發展[77]。這一點,從最能反映明清商人意識形態的商書中也能窺見端倪。

本文轉自「中國經濟史論壇網」,網址:http://www.historychina.net/qsyj/ztyj/sxwh/2007-03-01/27577.shtml


[1]如藤井宏、張海鵬、王廷元、唐力行、王振忠、陳學文等人對徽商的研究,寺田隆信、張海瀛、張正明、黃鑑輝、劉建生、葛賢慧等人對晉商的研究,羅侖、范金民、李剛、田培棟、陳支平、黃啟臣等人對洞庭、陝西、福建、廣東等商幫的研究,以及余英時對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的研究等等,大多圍繞上述問題展開討論。

[2]余英時先生在其《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一書中指出,「在明代以前,我們幾乎看不到商人的觀點,所見到的都是士大夫的看法。但是在明清士大夫的作品中,商人的意識形態已浮現出來了,商人自己的話被大量地引用在這些文字之中。明、清的『商業書』雖是為實用的目的而編寫的,其中也保存了不少商人的意識形態,那更是直接的史料了。我們尤應重視商人的社會自覺」。詳見該書第258~260頁。本文「商人意識形態」概念即出於此。

[3]主要代表性商書有:黃汴《一統路程圖記》八卷,隆慶四年刊;陶承慶《商程一覽》二卷,萬曆間刊;餘象鬥《新刻天下四民便覽三台萬用正宗》,萬曆間刊;周文煥、周文煒的《新刻天下四民便覽萬寶全書》三十五卷,萬曆間刊;壯遊子《水陸路程》,萬曆間刊;商浚《水陸路程》八卷,萬曆間刊;程春宇《士商類要》六卷,天啟間刊;李德晉《新刻客商一覽醒迷天下水陸路程》,崇禎間刊;儋漪子《士商要覽》三卷,明末刊;鼎鋟《商賈指南》(抄本);崔亭子《路程要覽》二卷,清刊;賴盛遠《示我周行》全三卷附續集,清刊;清乾隆年間吳中孚《商賈便覽》八卷;清乾隆間王秉元《生意世事初階》等。另見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第六章;陳學文《明清時期商業書及商人書之研究》,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年;羅麗馨《十六、十七世紀的商業書》,(台灣)《中興大學學報》第七期(1997年6月)。

[4]程春宇《士商類要》卷之二《水路詩》,天啟六年刊本。

[5]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崇禎八年原刻。本文據楊正泰《天下水陸路程•天下路程圖引•客商一覽醒迷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文中簡稱《醒迷》。

[6]王秉元纂集,汪溟增訂《生意世事初階》,清抄本。該書承南京大學歷史系范金民教授示知,謹此致謝。

[7]據《中國日用類書集成》第四卷《新刻天下四民便覽三台萬用正宗》,日本,汲古書院,2000年。

[8]據道光間刊《重訂商賈便覽》。該書蒙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陳學文先牛惠示,謹此致謝。

[9]見陳學文《明清時期商業書及商人書之研究》(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年)第一章《論明清日用類書中的商業書與商人書》。

[10]人民出版社,1956年。

[11]人民出版社,1986年。

[12]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

[13]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6月。

[14]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

[15]分別載《歷史地理》第五、七、二輯。

[16]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17]臺灣:稻禾出版社,1991年。

[18]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年。

[19]文載《浙江學刊》1995年第1期。

[20]臺灣政治大學歷史學系,2001年7月。

[21] 「《萬寶全書》是一種民間日用類書,而民間日用類書就性質而言,即今目的空話生活手冊,或俗稱之家庭生活小百科。此種書籍的編輯方式系承自以往的類書而非曆書。最早的日用類書應起於南宋,然多為上層社會生活使用,至明代後期才發展成四民生活使用的民間日用類書,且蓬勃興盛;至清代此種書籍統稱之為《萬寶全書》」。見吳蕙芳《萬寶全書:明清時期的民間生活實錄》附言。

[22]王陽明《節庵方公墓表》,《陽明全書》卷二十五,四部備要本。

[23]余英時《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第198頁。

[24]余英時《明清變遷時期社會與文化的轉變》,《余英時文集•儒家倫理與商人精神》(第三卷),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

[25]牽晉德《客商一覽醒迷•警世歌》:吳中孚《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26]牽晉德《客商一覽醒迷•警世歌》:吳中孚《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27]程春宇《士商類要》卷四《立身持己》。

[28]吳中孚《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29]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

[30]《客商一覽醒迷•謦世歌》。

[31] 《生意世事初階》第七十條、第二條。

[32]本文據民國十一年(1922年)宏大善書局石印本。該書卷首序中謂此書為「句容王秉元先生原著」,但將其與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汪溟所輯纂王秉元之手抄本《生意世事初階》對照,內容大為豐富。本條「鴉片一項」即是新增。

[33] 《禮記•中庸》。

[34]程春宇《士商類要》卷之二《買賣機關》;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吳中孚《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35]程春宇《士商類要》卷之二《買賣機關》;李德晉《客商一覽醒迷》;吳中孚《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36] 《客商一覽醒迷•警世歌》。

[37] 《客商一覽醒迷•警世歌》。

[38]王秉元《貿易須知》(一卷),光緒五年刊本《序》。

[39]程春字《十商類要》卷二《陸路詩》。

[40]對此筆者另有專文《明中葉以後「士商滲透」的制度環境——以政府的政策變化為視角》予以分析。

[41]範會民《明清商事糾紛與商業訴訟》(未刊稿)。

[42]此條訓誡多被日後商書如《客商一覽醒迷》、《商賈便覽》等所注引,由此也可以看出明清商人對此條訓誡的重視。

[43] 《客商一覽醒迷•警世歌》。

[44]程春宇《士商類要》卷二《貿易賦》。

[45]余英時《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第263頁。

[46] 《三台萬用正宗•客商規鑑論》。

[47] 《客商一覽醒迷》。

[48] 《商賈便覽》卷一《江湖必讀原書》。

[49]為眾多學者所引用的天啟年間程舂宇《士商類要》中的「客商規略」篇,其內容與此大致相同;其他如「雜糧叢記」、「船腳總論」等篇章,其基本內容均未超出《三台萬用正宗•商旅門》。包括清中期乾隆年間的《商賈便覽•江湖必讀原書》,其具體內容雖然較之《客商規鑑論》豐富許多,但實質內容也未超出。

[50]陳學文《明清時期商業書及商人書之研究》,第10、57頁。

[51]據日本汲古書院出版《中國日用類書集成》第四卷《新刻天下四民便覽三台萬用正宗》卷二十一《商旅門•客商規鑑論》。

[52]程春宇《十商類要•買賣機關》。

[53]此書系抄本,署名為句曲(按:句曲為江蘇句容縣的古稱)王秉元開初氏纂集,沙城西麓主人汪溟增訂。從書中汪溟序得知,該書是汪淏依據王秉元之書重加增刪潤色而成,而王秉元之成書時間,當在乾隆五十一年(1876年)以前。詳見羅侖、范金民《清抄本<生意世事初階>述略》,《文獻》1990年第2期。此後,在王秉元此稿本的基礎上,又有《貿易須知》(光緒五年刊本)。該本題有嘉慶十四年(1809年)王秉元序,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杭州項名達續刊;光緒五年(1879年),蠡城言慎金在王、項兩刊本基礎上,「不揣鄙陋,重加釐定」,再刊,內容多與《生意世事初階》相似。還有經清代山西商人在「《生意世事初階》基礎上增刪而成的更適合山西人使用」的(炳記)《貿易須知》,主要內容也與之類同。參見張正明《晉商興衰史》(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35頁附錄二。1922年,上海宏大善書局石印《生意經絡》(不分卷),封面為「王秉元著」,卷內又名《貿易指南》(不分卷),「句曲王秉元著」。較之《生意世事初階》,所論學徒規矩相同之處甚多,只是內容更加豐富,增加了「如何辨識洋鈿」、「鴉片之危害」等條目,顯然增加了適合時代需要的新內容。

[54] 《生意世事初階》第三條。

[55] 《生意世事初階》第三十三條、第二條。

[56] 《生意世事初階》第六條。

[57] 《生意世事初階》第二十條。

[58] 《生意世事初階》第四十三條。

[59] 《生意世事初階》第四十九條。

[60]吳蕙芳《萬寶全書:明清時期的民間生活實錄》,第218~219頁。 

[61]寺田隆信著,張正明等譯《山西商人研究》,第298頁。

[62]費正清著,張理京譯《美國與中國》,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第46頁。

[63]泰薩•莫里斯一鈴木著,厲江譯《日本經濟思想史》,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4頁。

[64]對此,筆者另有專文《明清商品經濟思想的總體評述》予以分析。

[65]曹沛霖《政府與市場》,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1~83頁。

[66]葉坦《富國富民論》,北京出版社,1991年1月,第177頁。

[67]張海英《「紅頂商人」現象的歷史透視》,《學習月刊》2003年第11期。

[68]馬伯煌主編《中國經濟政策思想史》,雲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47頁。

[69]王玉茹、劉佛丁、張東剛《制度變遷與中國近代工業化——以政府的行為分析為中心》,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導論第12~14頁。

[70]轉引自王明星《康熙南巡背後的代價》,《明清商業史研究》第一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年。

[71]鐘祥財《中國古代能產生市場機制嗎——兼與盛洪先生商榷》,《探索與爭鳴》2004年第2期。

[72]鐘祥財《中國古代能產生市場機制嗎——兼與盛洪先生商榷》,《探索與爭鳴》2004年第2期。

[73]如漢代的司馬遷就曾提出「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的發展工商經濟的思想。另見張海英《淺析司馬遷的經濟倫理思想》,《史記論從》,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

[74]王爾敏《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200頁。

[75]余英時《儒家倫理與商人精神》,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74~179頁。

[76]王爾敏《中國近代思想史論》,第221頁。

[77]馬敏《商人精神的嬗變——近代中國商人觀念研究》,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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